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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建结构检测鉴定有限公司
联系人:罗工 先生 (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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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755-3693236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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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599478734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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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石岩厂房检测鉴定办理中心 |
福田,南山,龙岗,宝安,盐田,龙华,观澜,大鹏新区,福永,沙井,新安,宝安中心,西乡,松岗,石岩等深圳市各区街道出租屋房管所,租赁所,出租屋综合管理站,,我司提供有效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,来电咨询:罗先生;15994787341
房屋租赁合同登记、备案
《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》、《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》
房屋租赁双方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,并提供相关材料。
6、 特殊情况附加材料
(4)工商业用房或者改变房屋功能、结构的,还应提供房屋安全检测报告。
 
根据新的《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》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关于“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时,工商业出租或者改变出租屋功能、结构的,应当提供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单位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”
需要检查报告的有:厂房,仓库,办公楼,商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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